服務對象 選單 服務對象 入住辦法 收費標準 服務對象:1. 中風導致全癱瘓半癱者 2. 老人失智症及行動不方便者 3. 需灌食、抽痰、氧氣護理等專業護理服務者 4. 植物人及大小便失禁者 5. 必須二十四小時專人呵護的失能老人 6. 年邁乏人照護者 (須無精神疾病,無法定傳染病者,開放性肺結核者為限) 服務項目:• 失智/中風復建/ →生理無法自理者• 久病/術後/安寧/ →須長期照顧陪伴者• 鼻胃管/尿管/餵食/ →身體殘障癱瘓者• 老人安養/ →日間照護